大埔县大麻镇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(视频监控设备购置采购项目)竞争性磋商公告
项目概况
大埔县大麻镇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(设备购置采购部分)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 号一楼(原梅县邮政局办公楼)获取采购文件,并于 2024 年 10 月15 日 15时 30 分(北京时间)前提交响应文件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文件编号:YF20240826
项目名称:大埔县大麻镇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(视频监控设备购置采购项目)。
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。
预算金额(元):280974.00 。
交货时间: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、安装并验收合格。
采购需求:
采购内容 |
数量 |
单位 |
交货时间 |
采购预算(最高投标限价) |
大埔县大麻镇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(视频监控设备购置采购项目) |
1 |
批 |
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、安装并验收合格。 |
¥280974.00元 (人民币贰拾捌万零玖佰柒拾肆元整)。 |
二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:
1.供应商应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,提供下列材料:
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, 投标(响应)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(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) 副本复印件。
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(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)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。(或提供《资格承诺函》,具体要求详见询价响应文件:八、资格承诺函)。
3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: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,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,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。(或提供《资格承诺函》,具体要求详见询价响应文件:八、资格承诺函)。
4)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:提供承诺函,格式可自拟。
5)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:提供承诺函,格式可自拟。 重大违法记录,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。(根据财库〔2022〕3号文,“较大数额罚款”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,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“较大数额罚款”标准高于200万元的,从其规定)。
2.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:
1)供应商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“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(税收违法黑名单)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”记录名单;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”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。(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(响应)截止时间当天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及中国政府采购网(http://www.ccgp.gov.cn/)查询结果为准,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,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)。
-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(或采购包) 投标(响应)。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(响应)。提供承诺函 ,格式可自拟。
-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。
三、获取采购文件
时间: 2024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,每天上午09:00:00至12:00:00,下午14:30:00至17:30:00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地点: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 号一楼(原梅县邮政局办公楼)。
方式:现场获取。
四、响应文件提交:
1、响应文件截止时间: 2024年10月15日15时30分(北京时间)。
2、响应文件接收地点: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 号一楼(原梅县邮政局办公楼)。
五、开启
时间:2024年10月15日15时30分(北京时间)。
地点: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 号一楼(原梅县邮政局办公楼)评标室。
六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
地 址:大埔县湖寮镇文化路78号
联系方式:0753-5520269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广东银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
地 址: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建设路13号一楼(原梅县邮政局办公楼)
联系方式:0753-2523456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邹工
电 话:0753-2523456
广东银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
2024年09月29日